齐老爷子出手未免太阔绰了。
但这套房子终究还是到了姜喜珠的手里。
姜喜珠原本不想收,但陈清河说她不收下放在外公手里就是催命符,就替她收下了。
说是要尽快给两个哥哥签了租房合同,省的放在她手里也生变。
齐茵名下的一些经租房也都低价租给了政府,租期都是十五年。
就连南锣巷胡同里的四合院,一年房租也就十块钱左右,和捐出去没什么区别。
姜喜珠第一次听到齐老爷子说把房子统一十五年租出去的时候,就意识到资本家为什么能成为资本家了。
这敏锐程度。
齐老爷子提出来的这个租期,正好完美避开那个年代。
这两个房子放在齐老爷子手里确实是烫手山芋,而姜喜珠一直都有给家人在京市置办家产安家的想法。
于是姜喜珠就劝着自己的大哥先签了永久租赁合同。
另外一套房让她爹签了,毕竟二哥还没结婚,也不知道二嫂到底是个什么样的,靠不靠谱。
二哥看着也不如大哥稳重踏实,还是放在爹的名下,省的以后再生出来是非。
她计算了两套房子的价格,打算日后把两套房子换算出来的钱,都用在外公外婆的身上。
也算是她变相的买了两套四合院。
*
因为婚礼办的简单,也没有备婚这一说,连着几天姜喜珠就开着车,带着爷爷爹娘哥嫂到处转悠。
把京市能玩儿的地方都玩儿了个遍,连下乡实地考察纺织厂生产的事儿,都被她推到了婚后。
她之前在金丝胡同的房子还没到期,一家人就这么住到了金丝胡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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