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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村的北边,就是有名的笛艺学院,这所琴院是京城最有名的一块踏脚石,也是许多喜欢摇滚乐的年轻人来到京城的首选之地。
树村的西北部就是“东北王”,这里也是音乐村的发源地;与西三旗和黄图甸相结合,在表象上,构成了一种以“树寨”为核心的独特的“地下乐团”。
而在这样一个群体中,音乐家的实际生活则显得异常贫困,甚至是艰难。九十年代,他们以每月一百至两百的租金租用一间小屋子,里头堆满了唱片、音乐杂志和日常用品。巨大的音箱和杂乱的电线让房间看起来更狭窄了。
他们除了吃饭睡觉,就是练习钢琴。他们经常在夜里很晚才睡觉,通常在清晨就睡觉,而在接近正午的时候才起来。
由于居住密度大,“摇滚噪音”很可能引来当地民众的指责,所以在租用的小木屋中,他们练习钢琴时,都要用棉被盖住窗户和大门,以免吵到邻居。吉它和贝斯稍微好一点,但鼓手在这个地方就很难找到位置了。
每年过年,乐师都没有了旅费,急于寻得回老家的银子,于是许多人开始兜售自己的乐器和服装。他们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,旅行时可以随意挑选一套,但必须是时髦的,而且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来装饰自己的头发。
至于吃饭,那就更容易了,家境好的人,每天都能吃到泡面,偶尔还能吃上一顿饭,但更多的人,一天只能吃五块钱一个的蔬菜馒头,一吃就是十天二十天,最穷的人,最多也就是半斤煎饼喝冷水。据说,一些音乐家在最困难的日子里,口袋里仅剩两美元,坚持一周是很平常的。
在那个时候,树村90%的音乐家都是由家庭供养的。因为担心工作太浪费,乐师一般都不会外出打工,这也是为什么树村里一些上了岁数,又不能从家人那里借钱的乐师,日子往往很难过,很穷,衣服也很少。
当时当地的摇滚乐爱好者分成两类,一类是“赶场”,一星期去酒吧表演好几次,工资不定,五十块、八十块、一百块钱,偶尔还能省下一笔钱,再加上往返的计程车费用。还有一种,就是沉下心来,专注于做自己的原创,在他们看来,这就是所谓的“摇滚”,这种人根本不屑于“赶场”,但是,他们的人生状态却比他们更差。
当时,京城的地面、地下摇滚乐团不下千人,这个巨大的团体,也成了京城的一大特色。然而,台湾并没有摇滚音乐的传承,缺乏一个适宜的发展环境,而摇滚乐在大众中的知名度又很低。
当时的树村,正如圆明园的画人村,亮马河的东村,都是因为低房价和特定人群的聚集,才造就了一种十分独特的人文景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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