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若离闻言,抬眼一看,发现白老板已经闷头吃上了。她头上顿时飘过六个点……
“说好的新人接风宴呢?”
怎么就先吃上了!
“若离姐你喝多之后话太多了,再不吃肉就老了。喏,这是给我搭档夹的!”
叶夕不满地哼了一声,趁着沈若离分神,使劲抽出筷子,把肉放到了凌晨面前的盘子里。
尽管说了要做搭档,但夹菜这种对她来说比较亲密的行为,她还是有些接受困难。刚想拒绝,就看到叶夕把筷子放在两人中间的筷枕上,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,那一双琥珀色的小狗眼简直让人无法拒绝。
“……”
——公筷夹菜……倒也不是不能接受。
凌晨张了张嘴,把拒绝话又咽了下去。默默从盘子里夹了一片肉,沾了点小料慢吞吞地吃了下去。
不过嚼了几下后,她的双眼就亮了起来——这羔羊肉鲜嫩没有膻味,汤底香辣入味,小料的味道也是一绝,配合在一起,绝赞!
凌晨可算明白了,怪不得“识卿”在客人间的评价那么高。
这样想着,她又去捞了锅里其它的菜品尝,确实也都不错。
看着凌晨非常喜欢的样子,叶夕微微勾唇。白老板无语地瞥了一眼她这便宜的笑容,轻轻拍了下她的后背,低声道:
“附耳过来。”
“怎么了阿爹?”
叶夕老老实实地低头凑到白老板身边,想听她打算说什么。谁知白老板从兜里掏出一个普通的黑皮筋,塞进了她手里。
“拿着这个,这是一个控制器,能够接收你的脑电波信号,并根据你的心情做出相应的指令,晃动你的头发。简单来说就是一条‘假’尾巴,你放心,防水的,结实耐用。”
“酷!所以给我这个做什么?”
叶夕拿着皮筋疑惑地歪了下脑袋。
“看你这傻样,什么时候才能把人追到手?亏你近距离吃了我们那么多年的狗粮。”
白老板蹙眉,恨铁不成钢地压低声音,谆谆教导。
“追人就要豁得出去,要脸就没老婆,而且能让你显得更有反差萌。信你爹我!经验之谈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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