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趣阁>历史小说>四合院:开局被送养,傻柱后悔了> 第306章 人可以死,债不能消!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306章 人可以死,债不能消!(2 / 2)

[爱笔趣]ibiqu. v i p 一秒记住!

何建设在街道办和派出所待了好几年,对于现在的政策多少有些了解。

易中海是个绝户,无父无母,无老婆,无孩子,像他这种情况,被枪毙之后,财产大概率会被没收,而收归国有。

我国传统观念中存在“父债子还”的习惯,但新国家成立后法律还不健全。

根据1950年《婚姻法》及司法实践,若债务人死亡且无继承人,通常遵循“债务随财产转移”的原则,故而易中海欠下的这笔账,哪怕是他被枪毙了,也休想赖掉!

简单来说就是,人可以死,债不能消!

不过,何建设想要的可不是这210块钱,而是易中海留下的房子。

何建设调查过,易中海的房子虽然是建国前花真金白银从娄家买过来的,属于私产房。

但南锣鼓巷95号院占得可是红星轧钢厂的地界,再加上易中海是红星轧钢厂的工人。

依照现在的情况,易中海枪毙之后,房子大概率会被轧钢厂收归公有。

何建设准备明天抽空去一趟轧钢厂家属院找一下干妈孙菊花,请她和杨振华打声招呼。

到时候,以债权人的身份,向轧钢厂提出申请,请他们在处理易中海遗产的时候,优先考虑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
易中海那两间房应该能值个500块钱,抛开他贪污何大清的210块,只要轧钢厂同意,剩下的差价何建设可以补。

只要不让公家吃亏,这事儿大概率能成。

依照《城市私有房产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》规定,城市居民个人拥有的房屋不得超过十五间,或225平米,超过部分将被强制经租。

西跨院的三间房,中院的正屋,再加上易中海的两间房,全加在一起也就不到两百平米,何建设心里盘算的清清楚楚,踩红线的事儿肯定不能干。

想着想着,睡意袭来,何建设一翻身,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沉沉睡去。

……

与此同时。

后院,老聋子家。

“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!老太太,您说这易中海咋能干出买凶杀人的事儿来?

何建设还是个孩子,就算前两年得罪了他,都这么多年过去了,多大仇解不开啊?

他的心咋就那么狠呢,怎么能对一个孩子下这么狠的手?

也就是这个老绝户被公安抓走了,要不然,我非得正反抽他丫一百八十个大嘴巴子!

太特么不是个玩意儿了!

呸呸呸!”

傻柱瞪着大眼珠子,怒声骂道。

看着傻柱义愤填膺的样子,聋老太太听的真真的。

自从易中海挨了处分,名声臭了之后,聋老太太的心里就已经把易中海从养老名单上剔除出去。

所以,傻柱如此咒骂易中海,聋老太太也没觉得有什么忍受不了的。

不过,她很不

𝑰 𝘽𝑰 𝐐u.v 𝑰 ⓟ

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