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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志林咳嗽一声:"吃饭。"
李强低下头,机械地往嘴里送粥。碗里的粥稀得能照出人影,喝下去像喝了碗热水,胃里空落落的。他偷眼观察这一家人:李志林沉默寡言,眉间的皱纹像刀刻般深刻;陈淑梅眼里只有丈夫和大儿子;李刚五大三粗,两个妹妹也和李强一样的干瘦。
"强子,"李志林突然开口,"街道办张干事说,你们这批知青明天就出发。你好好收拾收拾。"
李强的手一抖,筷子掉在桌上。虽然从笔记本里知道这事,但亲耳听到还是让他心里一沉。1969年的知青下乡,意味着要去最艰苦的农村,干最累的农活,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城。
"爸,我的补助金..."时间太紧张了,李强也顾不得原主平时是什么表现,直接就开口了。
饭桌上一片死寂。李刚的筷子停在半空,陈淑梅的表情凝固了。
"什么补助金?"李志林皱眉,"家里哪有钱给你?"
李强指着李刚的手表:"那不就是用我的钱买的吗?120块钱里有100快是给我下乡用的。"
"啪!"陈淑梅一巴掌拍在桌上,碗筷跳了起来:"放屁!那是家里的钱!养你这么大不用花钱?你哥要结婚,买块表怎么了?"
李刚也站了起来,拳头捏得咯咯响:"小兔崽子,皮痒了是吧?"
"那是我下乡的钱!"李强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,"没有这笔钱,我去农村怎么活?"
李志林重重放下碗:"够了!这事就这么定了。家里困难,你是家里的一份子,应该体谅。"
"体谅?"李强站起来,椅子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,"那谁体谅我?大哥要结婚,所以我的补助金就该给他?我要去农村受苦,现在连件像样的棉袄都没有!"
陈淑梅冲过来揪住他的耳朵:"反了你了!这些年你白吃白喝,现在要跟家里算账?好,那就算算,养你这么多年一共花了多少钱。"
疼痛让李强眼前发黑,但他没有像原主那样屈服。他抓住母亲的手腕,用力掰开:"怎么,想让我还你们养我这十七年的费用,好,我把这条命还给你们。
我现在就去写遗书,然后把遗书送去车辆厂,让车辆厂的人都知道,你们贪污了我的下乡补助,我因为没办法下乡,让你们给逼死了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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