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赌注,是输者要答应赢者一个并不会伤害自己的条件。
在这个俗套的情节里,我赢的并不侥幸。
我虽善于“文字”,但最感兴趣的,其实是“数字”。
倒不是说我掌握了多少精妙高深的数学原理。确切地说,是我特别喜欢“数数”。
凡是能数出数量的东西,我便一定要去偷偷的“数”上一番才好。
或许是童年里的安全感缺失,才让我无意中染上了如此怪癖。
习惯了把掌握“数量”,当成是一种另类的“拥有”。
那对儿“套袖”上的花朵数量,在成为“赌局”之前,自然早被我了然于胸。
“可怜”的欣欣,就这样掉进了我所精心设计的陷阱。
我撕下一页稿纸,递给了她,于众目睽睽之下要求道:“你现在要做的,就是愿赌服输。而我的要求很简单,你只需要在这张稿纸的右下角,签上你的名字即可。”
在这之前,她除了是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女生外,并未再有什么其他的特殊身份。
只是在短暂地相处中,她确实给了我一种别人不曾给过的奇妙感觉。
与她说话时,我总喜欢去看她的眼睛。
听我说话时,她的眼睛也绝不会从我的身上离开。
她的身上,总会散发着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。
不知为何,每当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的“成熟”时,我便会有一种“心疼”的感觉。
几乎是相识的瞬间,我便在不知不觉中,对她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。
这种无需伪装的相处,很舒服。
最难能可贵的是,当我做最真实的自己时,仍然可以在她看向我的眼中,读到“欣赏”。
但面对我的奇怪要求时,她却少有地表现出了为难。
那是一个晚自习,坐在我前排的她,侧着身子,皱眉思量了一小会儿后,试着拒绝道:“那‘名字’是可以随便乱签的东西吗?万一你要写上我欠你多少多少钱,不就成了欠条了?”
“不会的。”我笑了笑,对她“普法”道:“这么多同学看着呢,我要真那么做了,就成了诈骗了。”
她顿了顿,仍旧犹豫道:“非得签名吗?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干啥我再签?”
我果断摇头回绝道:“不能!”
又笑着将空白稿纸朝着她凑了凑,柔声“哄骗”道:“放心吧,咱俩不是事先都已经说好了吗?我是不会让你做伤害自己的事情的!即便你签名后,才发现了‘伤害’的话,也是随时都可以反悔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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