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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奔属于是比较传统的那种写手,他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是个文青,发表过纯文学作品,虽然都是豆腐块,但自认为还算是对艺术有些认识。参加工作后,也手不释卷。除了网络文学,读得最多的是传统作品。比如王骁波、陆遥、贾平娃什么的。
对于文学圈,他有种向往。今天能够见到网络文学同道,还是当今最优秀的一波,本打算好好和大家交流一下文学。不料众人除了说说这期的上架书,以及长约的事情之后,就扯到一边。一会儿某人赚了多少稿费,某人最近和一个女读者打得火热,私下还见了面,结果被正宫追杀……云云。
吃过晚饭,按照马奔的想法,大伙儿在广场逛逛,熟悉一下环境,毕竟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大家要在这里生活,运气好的话,还要在上海买房落户。谁曾想,几人走到一个闪烁着粉红色小灯的足浴店的时候就走不动道。
杨华一挥手中的拐杖:“这地方不错,都进去。”马奔:“我还是算了吧。”
杨华哈哈笑道:“海哥,你不是还在为情所伤,男子汉大丈夫,不要在这种事情上太纠结,没意思。咱们网文写手都是草莽,随心所欲,管不了那么多。”
说罢,就掏出一叠钞票给大家买单,喜得几人连声说“大表哥豪爽。”然后抢了钱,叫嚷道:洗个鬼的脚,算了,我们乘车去外滩看夜景,将就你这钱喝酒。十哥,你腿脚不方便就算了,再说,嫂子还等着你呢?”
众人哈哈大笑,一哄而散。
马奔却不去,说是自己写的东西需要精雕细琢,速度慢得很。今天在路上已经耽搁了一天,明天要更新的稿子还没准好,先回去码字。
杨华对马奔说:“海哥,你不去就算了,其实也没意思,就是看楼房,那里的楼房不一样?这里离我们住的地方不远,咱们就走着回去吧,边走边聊。”
马奔很意外,这杨华看起来就像个混混,社会闲杂人员,但在这种事上却把持得住,人倒是不错。
杨华话多,拄着拐杖,一瘸一拐溜达,一路都是他在说。见马奔话少,他以为海东青同学还在郁闷,就拍了他肩膀一巴掌,喝到:“不就是失恋吗,都过去一个月了,怎么还放在心上?其实,这男男女女就是那么回事,两人对眼了就凑一起过日子。过日子就好像穿鞋,如果大家都觉得不合脚,分开是一件好事,何必再给彼此找不自在。你在群里说的那些话,我都看了,本想劝你的。想想,屁大点事,也没有什么好说的。”
原来,马奔生意失败,女友分手的时候,可谓是人生至暗时刻。他除了埋头码字排遣之外,还在作家群里聊过几次,相当于是对人倾吐,大家都安慰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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